近日,宁德民政部发布《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市入试点批复》 ,确定天津市和平区等108个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选救此次试点为期两年。助管中心我省宁德市入选。理区
民政部此前发布《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域性通知》 ,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要求各地按照具体化、宁德项目化、市入试点清单化、选救责任化,助管中心可量化、理区可操作、域性可考核、单位可评比、宁德可评估、可督查的标准积极申报 ,切实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 、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功能的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 ,实现试点区域内救助网络更加紧密 、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权责关系更加明晰、工作运转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高效。(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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