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三色管理汉阴县委编办转发《陕西省县(市、汉阴区)机构编制红黄绿三色管理办法(试行)》,县委项举效并从管理原则、编办管理措施、措推管理职责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动机地推动机构编制“三色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构编
明确“三色管理”原则。制落坚持“总量管控、三色管理分类管控、汉阴结构管控”原则,县委项举效以部门和单位为责任单位 ,编办分行政编制(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类,措推建立“三色”清单 ,动机地强化编制对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构编凡列入“红色清单”的部门和单位 ,行政编制(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超编的 ,不得新进公务员;事业编制总量超编的 ,空编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得进人 。列入“黄色清单”的部门和单位 ,需引进专业人才或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 ,可申请周转编制予以保障 。列入“绿色清单”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控编进人制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学历、年龄等结构。
落实“三色管理”措施。建立台账清单。依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 ,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摸底 ,建立“红色清单”“黄色清单”“绿色清单”台账,制定消超方案,提请县委编委研究审定 。推进超编整改 。对列入“红色清单”的部门和单位 ,县委编办专函反馈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消超主体责任 ,制定消超方案,抓好消超整改工作。凡超编问题未整改的 ,严格控制进人 。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实有人员变动情况 ,每年对“三色管理”台账进行动态调整,落实管控措施 。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个别单位 ,确需引进特殊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可使用周转编制予以保障 。
明确“三色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编制就是法制 ,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组织、人社 、财政等部门联动 ,严格执行人员招录(聘)、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干部调动等编制前置审批规定 ,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用编计划的 ,组织人社部门不得受理招录(聘)或调动申请,财政部门不得核拨有关经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编辑:李西明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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