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周期多长”“多享受社保待遇有哪些情形”……近期 ,保险保中有不少读者致电福州晚报热线83770333咨询 。待遇答相20日 ,资格证市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负责人就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应该样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社多享受社保待遇的局社情形等内容进行详解,营造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心详细解良好氛围。
问 :为什么要办理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关问认证的方式有哪些 ?
答: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是保险保中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待遇答相保障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资格证市重要举措。
(一)认证周期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 ,应该样每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人社
(二)主要认证方式
(1)自助认证。局社待遇领取人可通过“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心详细解“闽政通”App等服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
(2)现场认证 。待遇领取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认证手续 。
(3)上门认证 。对于高龄 、重病、残疾 、孤寡等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 ,经本人或亲属预约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4)境外居住人员认证。定居国外或出国居住的待遇领取人 ,可通过“中国领事”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也可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认证 。
(5)在香港、澳门 、台湾地区定居的待遇领取人 ,可提供由香港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或者户政总署开具的证明 ,台湾户政事务所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户籍謄本等材料办理认证。办理认证手续时需提供退休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问 :到期未办理待遇资格认证会怎么样?
答 :到期未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待遇发放 ,经确认仍具备领取资格的,在其完成资格认证手续后 ,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问: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答 :因死亡 、失踪 、服刑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企业离退休人员将丧失(或暂时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 。失踪 、服刑等情形消失后,退休人员可申请恢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但在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 ,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其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
问: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形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定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发生死亡、失踪、服刑等情形),用人单位 、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对待遇停发人员,经确认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手续 。
问:多享受社保待遇有哪些情形 ?
答: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等(以下统称当事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待遇享受人员在同一社会保险制度内 、跨制度或者跨险种违规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待遇享受人员死亡、失踪等丧失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人单位 、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未按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当事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未及时申报待遇调整信息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