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领跑者省自然环境厅网站公布了《河北省要点行业环保“领跑者”申报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河北环保一起来了解下吧!省点申报
河北省要点行业环保“领跑者”申报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 、行业行业环保“领跑者”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 、企业公平、月日公正,开始企业自愿申报 ,资讯社会广泛参与 ,领跑者同行业充分认可 ,河北环保相关部门部门监督原则。省点申报建立“过程公开、行业行业择优入选、企业公平上位 、月日公众认可”的开始遴选工作机制,推进环保“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
二、参加申报环保“领跑者”企业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履行环保法定许可事项;
(二)执行严于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近2年内未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未发生环境污染、自然破坏事故;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严格落实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无违规行为记录。
(四)生产设施无国家产业政策淘汰 、限制类装备;
(五)未发生因产品质量被相关部门部门公开曝光的情形;
(六)优化运输结构,倡导绿色运输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必须具备铁路运输专线 。
三 、企业参选申报总体要求
(一)自愿申请原则 。参选企业按照本实施细则附件要求填写《河北省环保“领跑者”企业申报表》 ,以及《河北省环保“领跑者”自评指标体系》(见附件),编制“河北省环保“领跑者”企业自评报告”,经所在地市级环保行政部门审核,并在《河北省环保“领跑者”企业申报表》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后正式按程序上报。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相关人士论证阶段 ,要建立广泛的行业协会 、研究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特别是同行业省内要点企业的意见 ,做到各项参评指标在本省范围内“全行业超优、公认度超好” 。参选企业申报信息、自评报告内容全部实行网上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充分体现“择优上位,行业超好”的原则 。要充分发挥社会筹备 、行业协会的作用 ,使遴选确定的环保“领跑者”在行业内真实得到认可,真实树立起行业“标杆”,为下一步制定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创造有利条件。
(三)诚实守信原则。自评报告所反映内容必须遵从事实 ,自评结论必须做到依据详实 ,可查实 、可验证。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地位性、真实性。参与申报的企业须按照《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参评指标,编制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力求简洁 、依据充分 ,并与佐证材料相吻合。佐证材料如 :年报统计 、财务报表、煤炭等能源采购财务报表 、污染物(经比对认定)在线数据上传、绿色产业链相关企业信息、产品优良认定、ISO9001认证、采购选用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等。
(四)企业自证原则。在整个申报、遴选规程中 ,按照“相关部门指导 、企业主体 、广泛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企业自行证明为主,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委托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