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距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初裁还有一个月的中方质疑时间
,中方正抓紧搜集证据,欧洲对欧方无法达到25%的光伏格行立案门槛要求 、产品调查范围明显混淆等多项漏洞提出质疑
。双反
目前距离6月6日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倾销初裁还有一个月的起诉时间 。全部商报记者了解到,业资经过2012年11月和今年3月的中方质疑两次听证会,中方已向欧盟委员会就申诉资格、欧洲立案证据、光伏格行损害调查方法和因果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质疑。双反“我们认为,起诉起诉方不能证明支持起诉的业资生产商占欧盟生产的25%以上,根本不满足规则要求的中方质疑立案条件,所以提起的欧洲调查是不合法的
。”本案行业无损害的光伏格行代理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傅东辉在接受全部商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欧委会在今年3月份已宣布进口登记,因此一旦初裁征税
,中国企业有可能被追溯征收高额保证金 。为此,全行业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筹备下正在全力争取
。
起诉方不具代表性
在欧方发起调查之后
,中国企业、机电商会、应诉律师和商务部“四体联动”,先后通过两次听证会,瞄准欧方“软肋”进行应诉。其中重要的一条是:由于起诉方不能代表欧盟产业
,欧盟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不符合法律规定 。
根据欧盟反倾销基本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