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刘晨光
11月19日 ,回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发布了就优化及简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积极交所件下仅建议刊发咨询总结 。
资料显示,迎接亿港元联交所于2019年2月公布其《战略规划2019-2021》,中概制特最低其中一项倡议是股港继续发展香港成为全球和地区大型企业作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及集资的枢纽 ,从而吸引有意投资亚太区公司的拓宽全球投资者和寻求国际投资机会的内地投资者 。联交所于2018年4月实施上市制度改革后,第上定条愈来愈多在美国上市的市机市值大中华发行人“回流”本港作第二上市 。联交所预计相关上市的回流需求将会持续增长。
港交所表示,积极交所件下仅相关条文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迎接亿港元海外发行人指引信及上市地位变更指引信亦将于同日生效 。中概制特最低于2022年1月1日前递交申请但预期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上市的股港公司,将按新制度接受评估 ,拓宽并须证明其如何符合新制度实行后的第上定条规定。
根据披露的资料 ,联交所共收到48份来自广泛界别的非重复响应意见 ,当中大部分均支持有关建议 。联交所会采纳咨询文件的所有建议 ,但会根据响应人士的意见稍作修改。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 :“我们提出的改革将提升联交所作为环球企业首选上市地的声誉,为香港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机会 ,同时有助确保香港维持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 。这全新框架将为所有计划在香港上市的新一代国际及地区的企业提供便利,有助我们有序且高效地处理打算以第二上市回流亚洲 ,以及作首次公开招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