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吴此仁
券商员工因薪酬问题与前东家对簿公堂已颇为常见 ,实习生不过本次主角却是被名部太平洋证券及其前“实习生”。
中国法律文书网一则西城区人民法院的义打民事判决书显示,太平洋证券一员工李超因劳动关系及薪酬制度存在争议,发太将前东家太平洋证券告上法院 。平洋
民事判决书显示,证券李超于2019年3月5日经他人推荐通过面试入职太平洋证券网络金融部,网金任运营兼综合岗位 ,工前公堂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东家对簿但口头约定每月实发到手工资为1万元 。局外
李超在职期间 ,实习生太平洋证券未发放工资 ,被名部李超一直通过微信及口头的义打方式要求与公司签订合同并发放工资 。李超在入职太平洋证券之前没有交纳过社保。发太2019年12月25日,平洋太平洋证券口头告知李超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最终,李超诉至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法院,希望太平洋证券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 。
太平洋证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是从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也未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太平洋证券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