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莆田市住建局、启动市发改委 、住宅装修市财政局 、改造市商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莆田市住宅装修 、补贴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活动通知》,启动住宅装修、莆田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启动鼓励引导市民开展住宅装修、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居住品质。
《通知》明确,该项补贴对象为在莆田市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产权人。
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其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不超过3万元。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 ,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不超过2万元。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厨卫电器 、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